证券代码:600252证券简称:中恒集团编号:临2020-99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中恒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广西梧州市中恒植物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中药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除本次担保外公司未向中恒中药材公司提供其他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分别于2020年9月24日、10月12日召开了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中恒集团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0年度在原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35亿元的基础上增加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0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65亿元(含65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91)。
二、担保情况进展
2020年10月3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中恒中药材公司在交通银行梧州分行发生的人民币贷款提供最高额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0月30日。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中恒中药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直接和间接通过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恒中药材公司股份,中恒中药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公司为中恒中药材公司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0月30日;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4日、10月12日召开了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中恒集团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的议案》。被担保人为公司实际控股的公司,本次担保属于前述授权额度范围,风险可控,公平对等,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含莱美药业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76,000.00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5.73%。公司2020年度已批准担保额度合计658,000.00万元,尚未使用额度653,465.00万元。公司现实际担保余额22,535.00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不含莱美药业及其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22,500.00万元,公司对房地产项目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35.0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美药业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4,215.7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莱美药业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56%。莱美药业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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